因债务纠纷而起诉,当然是越早越好。首先,可以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如果发现债务人还有其他债务,很有可能资不抵债,就应当尽快起诉。因为当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先起诉的债权人往往有可能在其他债权人之前获得较多的清偿。其次执行难,是众所周知的问题,如果不尽早起诉,查封住债务人的财产,很有可能面临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尴尬境地。另外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案件胜诉的核心就是证据的运用。所以如果不尽早起诉,很多证据材料就有可能灭失,没有证据材料就会为以后的诉讼造成很大的困难。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